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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新政策亮点解读

上传时间:2015-06-15 来源:中国国际商会·鹿城区商会

       前不久,海关总署出台了《海关总署关于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海关总署2012年第45号公告),其中亮点不少,进出口企业务必高度重视。

一、属地申报、口岸验放

新政策规定:在保障有效监管的前提下,将“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通关模式的适用范围放宽至一年内无走私违规记录、资信良好的B类生产型出口企业。
解读指引:“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通关模式,是指符合海关规定条件、守法水平较高的企业,进出口货物时可直接在企业所在地海关(属地海关)办理货物申报、征税手续,在货物实际进出境地海关(口岸海关)办理货物查验、放行手续的一种通关模式。将该模式的适用范围从A类扩大到符合条件的部分B类企业,使更多的守法企业享受到通关便利。
凡符合条件的进出口企业在拟采用“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通关模式前,需向所在地直属海关提出书面申请,直属海关受理申请并会商口岸海关同意后,答复执行。进出口货物报关人选择“属地申报,口岸验放”方式录入《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电子数据,并向属地海关申报,办理审单、征税手续后,向货物实际进出口地海关办理查验、放行手续。
二、企业分类标准调整
新政策规定:自2012年10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对上一年度进出口额未达到50万美元或进出口报关单票数未达到3000票的,企业报关差错率虽超过3%、5%,但记分次数总计不超过20次的AA类、A类企业,暂不下调其管理类别,保持企业原分类等级;此前已下调AA类、A类企业类别的,经申请恢复企业原分类类别。对A类生产型企业适用较低查验率、实施更加便捷的通关待遇。
解读指引:海关在通关管理、加工贸易管理等相关管理过程中给予AA类和A类企业较为便捷的优惠措施。鉴于当前较为严峻的外贸形势,海关相应下调了AA类和A类企业的门槛,对部分企业因暂时外需萎缩进出口额不足以及因轻微程序性差错而导致降级的情形,采取了从宽处理的政策,让更多的企业享受到通关便利优惠。
三、通关无纸化改革
新政策规定:加快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试点步伐,海关与商务部自动进口许可证联网核查、海关与国家密码局密码产品进出口许可证联网核查等跨部门联网应用项目,提前到2012年底完成开发并上线运行。逐步取消纸质报关单及随附单证,实现通关全过程无纸化作业。
解读指引: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是以企业分类管理和风险分析为基础,运用信息化技术,直接对企业通过中国电子口岸录入申报的报关单及随附单证的电子数据进行无纸审核、验放处理的通关作业模式。
企业参与通关作业无纸化的基本流程是:首先试点企业与海关、第三方认证机构(中国电子口岸)签订电子数据应用协议。在办理每一票货物进出境手续时,企业将电子报关单及随附单证电子数据向海关申报,海关计算机系统对电子报关单及随附单证电子数据进行分析和判别:对低风险的货物采取自动放行,并向货物存放的场所和企业发送放行信息,企业即可直接办理进口提货或出口装运手续;对高风险货物,海关转为人工审核,在人工审核过程中,需要验核纸质单证的,海关将向企业发送指令,企业到海关现场提交相关纸质单证,办理通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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